黄埔正规救护车出租本地救护车服务

更新时间: 2025-02-24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53条和第90条相关规定,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,通过警报器、标志灯具告知其他车辆,不受交通法规限制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,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。

主动让行时造成的违法行为比如越线停车、占用公交车道或非机动车道、不按导向行驶等行为,被电子**抓拍后,交警部门在处理**时会有人工分拣过程,在此过程中会对其进行辨别处理后予以消除。

德晟提醒您对于有条件避让不避让、故意阻挡等行为,根据我国相关交通法规规定,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的,处200-1000元罚款,记3分。

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阻碍特种车辆通行,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
避让行为包括减速等待特种车辆掉头、开启转向灯后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、驶过停止线停车靠边让行、听从交警指挥让行等,但是不能违反信号灯指示。

前几天,网上有位杭州车主张先生爆料,自己在红绿灯路口为了礼让后方的救护车能够顺利通行,产生了闯红灯的交通**,被处以扣6分、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
收到**通知之后到交警支队进行复议,交警部门依旧判罚其闯红灯,这个案例一时让网友炸开了锅。

一半网友表示不该罚,一半网友表示应该罚,这是为什么呢?遇到这类特殊情况需要临时**的时候,我们该怎么办?还有哪些需要我们特别学习的“行车原则”?

 

再来说说张先生被扣分、罚款这事儿,交警部门是怎么认定的:张先生考虑到礼让救护车会“越线”,但是他在越线之后并不是向左或向右避让空间,而是直接“闯红灯”去增加其他车道的行驶危险,因此交警部门并不能“豁免”这样的礼让行为。

避让有限度,可以越线、压线、临时掉头等,但是不能闯红灯,也不能停在斑马**。张先生礼让救护车应该越线后靠边让出道路,而不是直接继续行驶以“闯红灯”的方式让路,这就是罚款与否**分歧的地方。

看到这,你是否对礼让“救护车”等特种车辆有一定的认识呢?